就中注协会计市场开放问题的复函
1、对外国会计公司市场准入的WTO承诺、行业监管政策、合作发展前景和机会
">新加坡会计行业有关WTO承诺如下:
提供服务的模式:(1)跨国交付,(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4)自然人流动。
行业或子行业 |
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 |
国民待遇方面的限制 |
会计/审计服务 |
(1) 无限制,但:注册会计师必须在新加坡实际居住,或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有一名合伙人在新加坡实际居住
(2) 无限制
(3) 与1)相同
(4) 除水平承诺外,不作承诺 |
(1)、(2)、(3)
无限制
(4)不作承诺 |
至于新加坡审计行业监管,公司审计师必须向公司注册局(ACRA)注册成为公共会计师,并必须加入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协会(ICPAS)。不论是公司制、合伙制、有限责任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只要其在新加坡提供公共会计相关服务,都必须经由该事务所一名或多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新加坡居民监督管理。会计师事务所至少有一名合伙人(必须是注册会计师)必须在新加坡实际居住。
ICPAS与澳洲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ACCA签署有资格互认协议,也希望与其他专业团体开展双边合作。
2、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跨境服务政策、机构设立条件、批准程序、税费政策
在新加坡,只有财务报表审计和报告业务、以及其他成文法明文规定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所有业务,由公司注册局(ACRA)负责监管。记帐、会计、税务服务ACRA不负责监管。ACRA职责包括注册、审批、监督、管理注册会计师、会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可以设立如下会计实体:私人、合伙、会计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对于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至少其2/3或明确规定的其他比例的合伙人必须拥有新加坡注册会计师资格。如果某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只有2名合伙人,至少其中1位必须是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对于会计公司,不少于2/3的公司董事(包括董事会主席)必须是新加坡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3的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必须由新加坡注册会计师拥有,只有自然人可以拥有公司股权。会计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成立过程中的会计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希望设立上述会计实体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向ACRA提交一份网上申请书http://www.bizfile.gov.sg (详见附件, PA Online:Guide for Public Accounting Firms).
新加坡各会计实体如想与国际会计公司的合作,其必须在向ACRA提交的申请书中作出声明,即声明其已经获得该国际会计公司有关名称/缩写使用的许可。
3、注册会计师人员流动的政策、执业资格取得的条件、方式、程序,以及对外国会计资格的认可程序
申请成为ICPAS会员,申请人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 已经通过了一项公认的会计学毕业考试;
(2) 获得相关实践经验---取得资格后有3年实践经验,取得资格前、资格后有5年实践经验;
(3) 已经完成5天准入前培训课程;
(4) 熟悉当地法律。
对于无认可资格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参加在新加坡举行的ICPAS
专业考试(PE)或ICPAS/ACCA联合考试。
要在新加坡作为注册会计师执业,申请人必须完成ACRA所规定
的注册程序:
l 适当的教育背景—已经通过一项公认的会计学毕业考试;
l 适当的工作经验---拥有有组织的或无组织的工作经验,完成职
业道德和专业执业方面的课程,熟练掌握当地法律法规。
有组织的工作经验包括:通过资格考试之后,获得至少2年会计、
审计、税务方面有组织的执业经验;或拥有不少于4年在某注册会计师办公室执行会计、审计、税务方面有组织的执业经验,其中至少有1年的工作经验是在取得资格后获得的;
无组织的工作经验包括:取得资格后,获得不少于3年在某注册
会计师办公室执行会计、审计、税务方面有组织的执业经验;或者拥有不少于5年在某注册会计师办公室执行会计、审计、税务方面有组织的执业经验,其中至少有2年的工作经验是在取得资格后获得的。
2004年4月1日之后通过公认的专业考试的申请人,其实践工作
经验规定如下:
(1) 拥有至少3年的实践工作经验,包括—a. 至少2年有组织
的实践工作经验;以及b. 通过毕业考试之后,必须获得额外的、至少1年的实践工作经验(不论有组织的还是无组织的)。或者
(2) 拥有至少3年的实践工作经验,包括—a. 通过毕业考试之
前,必须拥有1年有组织的实践工作经验b. 通过毕业考试之后,必须获得至少1年的有组织的实践工作经验;及c. 通过毕业考试之后,必须获得额外的、至少1年的实践工作经验(不论有组织的还是无组织的)。
l 按规定完成后续职业教育;
l 会计组织会员资格—注册会计师必须也是新加坡注册会计师
协会的成员。 |